“夏季行動”集中統一開展以來,巴彥淖爾市公安局臨河分局嚴格按照公安部對旅館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要求,持續強化行業場所陣地管控。8月1日,臨河公安分局開出首張違反“五必須”罰單。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當日,分局治安管理大隊在對行業場所進行檢查時,發現臨河區某網絡賓館未按規定登記入住旅客信息,且該網絡賓館經營者在明知入住人員為未成年人的情況下,未按要求及時登記上報相關信息,存在未按要求落實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規定的情況。臨河公安分局依法對該網絡賓館負責人予以行政罰款5萬元、責令停業整頓7日的處罰。
警方提示:旅館經營者應認真履行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義務和主體責任,嚴格遵守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規定,如違反有關法定義務,將被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與此同時,希望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共同入住人、訪客等給予更多理解和配合。共同構建關愛、保護未成年人的安全機制,共同防范和杜絕發生在旅館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提供良好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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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五必須”?
來源:臨河公安
編輯:王婧
校對:葛希合
審核:廖斌
監制:陳東升
終審:張海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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